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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便携式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点击查看便携式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免****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便携式肺功能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6,000.00元
采购包1(便携式肺功能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9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A****点击查看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便携式肺功能仪 | 4(台) | 否 | 一体化便携式机身,支持单机独立操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96,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采购包2(病员加温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1,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2-1 | A****点击查看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病员加温系统 | 2(套) | 否 | 主机采用触摸屏操控,配备显示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采购包3(耳鼻喉检查治疗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3-1 | A****点击查看9900-其他医疗设备 | 耳鼻喉检查治疗台 | 3(台) | 否 | 配备集成智能触控系统,可集中控制主机所有功能及电动诊疗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采购包4****点击查看工作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4-1 | A****点击查看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点击查看工作站(含超声振荡、追溯系统) | 1(套) | 否 | 供医用软式内窥镜及其可清洗部件的清洗、消毒、干燥使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工业 |
| 4-2 | A****点击查看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点击查看工作站 | 1(套) | 否 | 清洗槽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酸碱、耐腐蚀性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3)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③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3)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③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3)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③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七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第七章。;(3)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③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时间: 2026-09-29 至 2026-10-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免****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6-10-22 09:3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省**市**区**省**市**区远洋路3号**广电融媒体产业园5层502-1单元开标室-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以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内容修正为准。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施婷、0591-****点击查看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远洋路3号**广电融媒体产业园5层502-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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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雪丽、尤曾泷、陈洁颖
电话:0591-****点击查看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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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