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便携式肺功能仪):
废标理由:符合性审查阶段:其中“****点击查看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 18、仲裁、诉讼条款”进行响应,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6.2符合性审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及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商务符合性 其他情形“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要求,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的要求,故“****点击查看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1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经评审,“睿科(福****点击查看公司”与“****点击查看**公司”所投核心产品(采购包1:◆便携式肺功能仪)”,以◆标识)为相同品牌,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 6、评标程序 6.4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的规定,上述2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采购包1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
采购包1(便携式肺功能仪):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黄菲 |
| 评审专家: | 欧琳 、 郑沁春 、 林昱 、 王津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便携式肺功能仪: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包1:
1.资格性审查情况:****点击查看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施婷、0591-****点击查看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远洋路3号**广电融媒体产业园5层502-1单元
联系方式:0591-****点击查看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雪丽、尤曾泷、陈洁颖
电话:0591-****点击查看8812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