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4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市级第三方辅助核查项目 | 采购标名称:2024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市级第三方辅助核查项目 项目设立依据:根据全省自建房****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和市自建房****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一是2024年12月底前,市级对区县复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重点房屋进行复核检查;二是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房屋使用安全业务培训,提升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三是2025年4月底前,全面总结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自建房****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需实现的目标:一是通过开展市级第三方辅助核查,对照**信息归集系统抽取重点房屋,围绕摸底排查、隐患判定、安全鉴定、隐患整治、销号审核、信息录入等关键环节开展复核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动态整治、消除隐患。二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保障,提升督导检查、业务培训、验收评估的工作质效。 采购标数量:计划参照2023年市级第三方抽查复核服务项目,设置1个服务标段,聘请1家专业技术力量充足、类似项目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辅助核查工作,并对市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采购标完成时限:辅助核查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第二阶段为2025年1月至4月底前。 采购标质量、服务要求:1.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市级第三方抽查复核。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根据《**省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细则(暂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按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全市排查房屋数量1%比例(不少于3.81万栋),分两个阶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核查房屋隐患判定是否准确,房屋安全鉴定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安全鉴**论是否真实、可靠,解危治理措施是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填录信息是否准确规范。每阶段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核查结果,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按时提报核查台账和工作报告。2.提供专业技术保障。根据全市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以及市级经营性自建房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等工作安排,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指派房屋结构安全领域专家或工作团队,对市级督导检查、业务培训、政策研究等工作提供专业技 | 240 | 否 | ****点击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