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9-30

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运维服务主要内容为巡检维保服务和各类设备的内部维修,为系统和设备提供版本升级更新、参数调试、功能检测、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服务,确保系统和设备得到及时、高质量的维修维保服务。在因任务原因需要运维单位随队保障时,运维单位提供保障人员现场伴随保障。在基层单位设备遇有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送货上门进行替换。

一、基本情况

现有35套信息系统,运行2年后,逐渐出现运行不稳定,问题故障率高发等问题,保障标准也已由过去的“网络通”变成“数据全”的要求,维保压力较大。特别是随着设备的更新迭代,通信备品备件库不够充足,维修面广难度大,维修技术专业性高,亟需一家专业性强、****点击查看公司开展运维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与服务期限;本项目为2025年软硬件运维项目,项目服务内容涉及软件、设备共35套台,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5万元,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满1年。

(二)项目内容

运维服务主要内容为巡检维保服务和各类设备的内部维修,为系统和设备提供版本升级更新、参数调试、功能检测、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服务,确保系统和设备得到及时、高质量的维修维保服务。在因任务原因需要运维单位随队保障时,运维单位应无理由提供保障人员现场伴随保障。运维单位在收到需求后,在**地区建立常用备(品)件库,在基层单位设备遇有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送货上门进行替换。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维修服务要求

1.运维单位基本要求

备齐常用设备备件,并派遣技术人员常驻,负责整体维保工作。

(2)具有健全的巡检维保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检测器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维保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常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4)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巡修工作,覆盖35个单位,并为每个单位形成巡检报告。

(5)每周对所有单位电话巡查一遍,对系统和设备运行状态做到精准掌握。

(6)每天对基层单位业务数据上传情况普查一遍,并做好记录,遇有故障及时排除。

2.基本服务要求

(1)运维单位提供的服务中供应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应保证优先服务,设备随到随修,并保证服务质量,除不可抗力外,应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在配件供应正常的情况下,常见设备及系统故障当天完成,硬部件故障问题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中标运维单位要加班赶工,以满足需求单位要求。

(3)应设有7×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方应急抢修电话后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响应时间:①**市主**内,2小时内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和抢修;②**主**外,4小时内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和抢修。

(4)应对送修方的送修设备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5)维保单位须对所有维修单位的相关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并与需求单位签署保密协议。

(6)每次维修完成后,需求单位对本次的维修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

3.质保要求

对维修过的设备,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为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工艺或配件质量引发的故障或损坏,由运维单位无偿返修,因质量因素引发事故的有关损失由中标运维单位负责。

4.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中标运维单位应对送修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并根据送修方填写的通知单所列问题进行检测,检测完毕进行维修时,应先征求送修方意见,送修方同意维修方案后,运维单位应依据维修方案进行设备维修,并填写维修清单,写明维修清单明细、维修定额、维修工时单价、维修材料费、完成维修的时间、维修总金额等内容。

(2)材料费必须在维修清单中明确单独列出。

(3)中标运维单位在设备维修完毕后,与送修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并出具维修清单(结算单)。送修方应检查维修设备功能使用情况,并在维修清单(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运维单位提出,若维保单位不能给予准确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4)中标运维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规,对维修单位和维修设备内数据等所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单位外观、目标地点外观(不得拍照)等;对正常更换的电子器件,应保证来源正规,无任何改动。对因维修导致的失泄密问题负法律责任。

(二)设备配件采购服务要求

1.维保单位配件供应范围涵盖所有设备的全部配件,并保证常规零配件能及时供应。

2.维保单位****点击查看制造厂商提供的全新正品配件(需求方另有指定或同意的除外)。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中标运维单位负责。

3.在接到需求方送货需求后及时响应并送货上门。对于常用通用型零配件应有库存并24小时内送货上门;通常对于没库存的零配件应及时备货并在2日内供应;特殊配件或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应将情况第一时间报需求部门并确定供货事宜。

35万元

****点击查看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采购需求概况及技术参数

参照采购项目一览表

三、公示时限: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含授权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门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136****点击查看9125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地 址:**省**市

邮政编码:310000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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