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催化机理原位分析仪、在线气体分析进样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平原实验室(郑州大学)催化机理原位分析仪、在线气体分析进样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 河南 - 郑州 - 管城回族区
发布于 2025-06-20

招标详情

郑州大学
联系人联系人20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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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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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15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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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6/20 15:12: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化学学院、**实验室(****点击查看)催化机理原位分析仪、在线气体分析进样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6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路183号3号楼1单元2601号

成交金额:966000.00元整

成交内容:催化机理原位分析仪(核心产品)、在线气体分析进样系统、****点击查看工作站1、功率放大器、****点击查看工作站2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进口设备1年,国产设备3年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海英、党小波、贾宏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16422.00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招标采购网》、《**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要求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3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紫荆山路55号阳光铭座A座22层2203

联 系 人:王浩奇、周纯燕、薛高伟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0107、0371-****点击查看6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奇

联系方式:188****点击查看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