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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
收到质疑函日期:2025年5月6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窗帘、围****点击查看医院创建)
质疑项目的编号:****点击查看
二、质疑事项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对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二、采购内容(一)采购清单中,针对“病床围帘(含轨道)”的面料性能要求里要求的“耐热压色牢度”;“窗帘1”的面料性能要求里要求的“耐热压色牢度”;“窗帘2”的面料性能要求里要求的“耐热压色牢度”或为不必要、不合理项。
事实依据:
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色牢度项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针对的是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是纺织品所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标准。该标准中所涉及到的色牢度项目分别为: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而耐热压色牢度为常规产品标准中的色牢度项目,该类技术需求通常用于服装类纺织品,如衬衫、西装、裙子等,不适用于窗帘类纺织品,且非国家强制要求标准;同时,采购文件需求中的面料材质均采用100%聚酯纤维材质,该种情况下对面料的耐热压色牢度的需求更少,因此,我方认为该项需求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不相符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利和程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要求:我方请求取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二、采购内容(一)采购清单中,针对“病床围帘(含轨道)”的面料性能要求里要求的“耐热压色牢度”;“窗帘1”的面料性能要求里要求的“耐热压色牢度”;“窗帘2”的面料性能要求里要求的“耐热压色牢度”上诉三条面料性能要求。
质疑答复内容:该条质疑不成立,招标文件不予更正和调整。
事实依据:1、GB18401—2010:这是关于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主要关注纺织品的安全性能,如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等,所以它并不直接涉及耐热压色牢度的测试,而GB/T6152-1997:这是关于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的标准,具体测试耐热压色牢度。根据该标准适用范围描述,它适用于各类纺织材料和纺织品。该参数符合国家标准GB/T6152-1997《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及标准适用范围,未超出合理范围;2、实际需求中,医用场景下的窗帘需经过高温消毒、烘干。耐热压色牢度是衡量窗帘材料在高温环境下颜色稳定性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医用场景下产品的耐用性。该参数属于采购需求的技术特性描述,与采购人实际需求相符,旨在保障产品质量;3、经市场调研,多家供应商均能提供符合该参数的产品,且检验报告满足要求,不存在唯一性或倾向性。4、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1、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政策”的要求;2、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使用要求提出采购需求,符合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答复人(公章):****点击查看
答复日期:2025年5月7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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