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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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彩超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8时4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 |||||||||||||||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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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2台彩超维保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服务质量:合格。 5.5、服务期:三年。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点击查看.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点击查看.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点击查看.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0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0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供应商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6、监督单位:**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921046 电 话:0375-****点击查看805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922277 联系方式:0375-****点击查看010 7、该公告已同步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行政路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点击查看1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省**市航空港区郑港七**侧26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78****点击查看99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78****点击查看9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