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4-12-20

招标详情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联系人6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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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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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1套****点击查看监测站,含PM2.5分析仪、OC/EC在线分析仪、离子色谱仪、重金属在线分析仪、激光雷达、气象五参数仪、环境空气氨气连续自动监测分析仪等监测仪器设备及2年数据传输与分析等相关质保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交付日期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焦公资采购H2024—117号-1 **1套****点击查看监测站,含PM2.5分析仪、OC/EC在线分析仪、离子色谱仪、重金属在线分析仪、激光雷达、气象五参数仪、环境空气氨气连续自动监测分析仪等监测仪器设备及2年数据传输与分析等相关质保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7,396,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点击查看**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远航、肖红、郭宪海、常春茹、冯有利(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84,168.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供应商排序及得分情况: 排序1:****点击查看,最终得分:90.20分;排序2:**先河****点击查看公司,最终得分:88.60分;排序3:****点击查看**公司,最终得分:80.09分;排序4:**旭畅****点击查看公司,最终得分:55.30分;排序5:****点击查看**公司,最终得分:51.96分;排序6:****点击查看**公司,最终得分:50.0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人民路999号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61号楼19层332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8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郭女士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3518、173****点击查看8686
附件(2)
开标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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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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