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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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 西三条路511号龙达服务407室 | 1,164,510.06元 |
合同包1(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全院礼仪迎宾、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等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 ****点击查看医院工作要求随时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及工作内容。 | 服务要求:全院礼仪迎宾、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等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项目)。中****点击查看医院工作要求随时调整工作人员岗位及工作内容。 | 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入驻 | 1、未按工作要求,完成陪诊工作或违反工作流程,造成患者及科室投诉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扣款50元。2、未按时到岗,无故空岗,脱岗、串岗,每违反一次扣款50元。3、严禁酒后上岗,每违反一次,扣款10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人员。4、严禁在岗期间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吸烟、躺卧等不良行为。每违反一次扣款50元。5、****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工作安排,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6、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或索要病人及家属财务,或向病人推销售卖任何物品,每违反一次,扣款2000元,造成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从服务费中扣除。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要求更换工作人员。7、在岗期间未使用文明用语及礼仪规范,造成患者投诉,每违反一次扣款50元;不得与任何人发生肢体冲突,每违反一次,扣款500元,造成的其他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8、着装统一规范,佩戴工牌,禁止穿拖鞋,凉鞋上岗,站姿,坐姿,****点击查看医院工作要求,每违反一例扣20元。9、保障医院公共财产安全,爱护公物,****点击查看医院公共财务均要追偿,在每月支付服务费中扣除与被损财务价值相当的金额。 | 1,164,510.06 |
刘伟光、李玉龙、丁海涛(采购人代表)
1 | 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 2.376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临床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 通过 | 通过 | 10.00 | 46.03 | 40.00 | 96.03 | 1,164,510.06 | 1,164,510.06 | 1 | 1 | |
林****点击查看学校 | 通过 | 通过 | 10.00 | 40.03 | 38.40 | 88.43 | 1,213,000.00 | 1,213,000.00 | 2 | 2 | |
**汇孝****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0.00 | 36.03 | 38.63 | 84.66 | 1,205,720.00 | 1,205,720.00 | 3 | 3 |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光华街179号
联系方式:185****点击查看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开发区**省**市**区**街11号**小区4楼428室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01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洪林
电话:130****点击查看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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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