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永城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于 2024-10-24
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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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宫腔镜配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宫腔镜配件采购项目 ;

1.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宫腔镜配件;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6000.00元;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医院已有进口高清宫腔镜手术系统,型号奥林巴斯OTV-S300,本项目宫腔镜采购配件需搭配现有的手术系统主机使用,****点击查看医院现有主机配套的同品牌产品,且该进口品牌在**区域有唯-代理商,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拟定成交供应商信息

4.1.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4.2.供应商地址:河****点击查看商务中心区波菲特小区一巷**。

五、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论证意见

黄玮

****点击查看医院

主任医师

详见附件

韩雪梅

****点击查看住建局

主治医师

详见附件

韩露丹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

主任医师

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5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0月25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监督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6631

地 址:**市欧亚路和文化路交叉口水木清华西门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郑****点击查看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9****点击查看7187

发布人:****点击查看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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