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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点击查看保障局、**高****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现将《****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76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中选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本次续签的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剩余采购期实施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附件:****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剩余采购
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76号)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0日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薏,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82,政务邮箱:sybj_dy-jc@zhaoqing.****点击查看.cn。中心联系人:凌凤姿;联系电话:****点击查看856;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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