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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县仙华街道亚太大道489号的房屋建筑二十年租赁使用权
9.00 % |
占地面积为2918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8819.93平方米(其中二层西北区1122.23平方米为委托方自留区域,人防建筑面积1677.79平方米根据规定移交,剩余建筑面积56019.91平方米归入成交人承租范围) |
2025-06-17 |
2025-07-14 |
**省**县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傅先生|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201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以现状为准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 无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方:****点击查看 5、出租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等必要信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本次租赁包含设备,详询委托方。 8、标的具体详见标的清单、《租赁合同》。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0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9%(以上一年度综合收入的9%为起始价。租金计费方式为阶梯式计费,并第四年开始有保底租金,详见租赁合同)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缴纳,前三年免租金,第四年起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缴纳 | 出租用途 | 用于医疗、护理、养老及其他与医养业务相关的经营业务。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00万元保证金至浙交汇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合同签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须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四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为开始收取租金后的前三年保底租金(即人民币28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3%; 4、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由承租方承担; 5、其余未尽承包经营事宜,参照《租赁合同》执行; 6、合同样本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经营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 7、9%(以上一年度综合收入的9%为起始价。租金计费方式为阶梯式计费,并第四年开始有保底租金,详见租赁合同) 注:总上浮幅度=成交价-起始价。后续阶梯式计费百分比,以初始百分比加总上浮幅度为最终成交价。以底价成交为例租金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综合收入在5000万(含5000万)以内的,本年度租金为上一年度综合收入的9%;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综合收入在5000万-1亿(含1亿)的,本年度租金为:5000万元及以内的部分则按照前一档标准计算,超出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超出金额的8%计算;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综合收入在1亿-1.5亿(含1.5亿)的,本年度租金为:1亿元及以内的部分则按照前两档标准分别计算,超出1亿元的部分按照超出金额的7.5%计算;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综合收入在1.5亿以上的,本年度租金为:1.5亿元及以内的部分则按照前三挡标准分别计算,超出1.5亿元的部分按照超出金额的6.5%计算。以总上浮幅度为1%为例(则成交价则变为第一档为10%,第二档为9%,第三档为8.5%,第四档为7.5%),以此类推。租金保底价等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 ||||
租期 | 2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企业法人(凭****点击查看提供的《入选通知书》报名,资格预审条件详见附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承租方在缴清所有款项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退回承租方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如未成交,则自动终结。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傅先生 | 电话 | 0579-****点击查看201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