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寺村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市场调查公告

象州县寺村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市场调查公告

发布于 2025-09-04

招标详情

象州县寺村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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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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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点击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7:00(**时间)

地点:通过****点击查看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4日16:00(**时间)

地点:在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寺村镇二中路70-1号

联系方式 何先生,0772-****点击查看3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3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

6.2

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7.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随机抽取;

√依次按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项目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项目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2)项目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3)项目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1)(2)要求提供;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1.2

报价文件

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2.1.3

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货物配置清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5.2

竞标报价包含:

竞标报价包含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

16.2

1.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20日。

19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0.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0.6

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

24.1

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

25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6.3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3项。

28.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33.1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下表的第1项采购标的。

序号

标的的名称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所属行业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控制价格(元)

1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

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