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批)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第二批)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国凯大道19号C栋三层
中标金额:贰佰伍拾柒万零叁佰元整(****点击查看300.00元)
评审报价:贰佰伍拾柒万零叁佰元整(****点击查看300.00元)
评审总得分:84.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经颅磁治疗仪 品牌:伟思 规格型号:Magneuro 100 数量:1台 单价:33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丽(组长)、黄宗雯、白滋华、闫敏、方旺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人民币32273.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点击查看或****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699****点击查看中心B座8F,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070转8005;**县徽山大****点击查看服务中心A楼3层,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44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徽山大****点击查看服务中心A楼3层
联系方式:0563-****点击查看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路699****点击查看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070转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李工
电 话:180****点击查看6672、180****点击查看6692、0551-****点击查看6070转80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