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民政局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02
合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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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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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区1幢楼C座902

成交金额:玖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9955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点击查看工作需要,拟通过磋商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服务单位,对全市养老机构(含嵌入式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开展实地数据采集,包含机构基础信息(如营业证书、设施设备等)、机构老人信息(身份数据、相关档案等)、员工信息(资质证书、岗位配置等)等数据录入,建立标准化数据库并完成数据校核。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严格控制各阶段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指**规范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以及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汪俊祥、刘海鹰、许婧、谷良成、李晓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80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230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