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医院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睢宁县人民医院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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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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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睢**
发布日期:2025-06-30 10:28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000074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9.00万元
范围 ****点击查看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服务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产品\服务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30 08:30 至 2025-07-07 17:30
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7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招标部(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所要求的资料(报名表见****点击查看公司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11 09:3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7-11 09:3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其他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点击查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招标部(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万元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儿童神经系统发育评估辅助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7日历天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服务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产品\服务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7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招标部(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所要求的资料(报名表见****点击查看公司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吕工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516 地址: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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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睢**八一西路2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16-****点击查看2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社区服务综合楼1幢3层
联系人:吕工
电话:0516-****点击查看051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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