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罗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肺功能测试仪(便携式)设备的采购公告

关于博罗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肺功能测试仪(便携式)设备的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班子会议商议决定,拟对我院****点击查看医院内部询价方式采购,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肺功能测试仪(便携式)

二、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单位

预算单价

(万元)

数量

金额 (万元)

备注

1

肺功能测试仪(便携式)

4.35

1

4.35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响应供应商应具备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或备案,项目标的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医疗器械经营的资质(注: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4、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则应依法取得该货物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免注册的备案凭证/规定条文(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点击查看设备行业主管行政部门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及我院黑名单记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对应材料以供审查,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资格将不通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请自行在挂网采购公告中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上午8:00分~12:00分、下午14:30分~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点击查看卫生院****点击查看办公室。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辉雄

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169

联系地址:**县**镇人民路69号

附件: ****点击查看院内询价采购文件.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
博罗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院内询价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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