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镇中心卫生院关于采购部分医疗设备项目征集方案公告

流水镇中心卫生院关于采购部分医疗设备项目征集方案公告

发布于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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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点击查看卫生院建设,补齐基本设备配置、提升服务能力。经院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一批医疗设备。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采购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项目技术参数及价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20

2

五分类分析仪

1台

22

3

病床(含床头柜、输液架、床垫)

29张

8.12

4

听力筛查仪

1台

3.5

5

视力筛查仪

1台

3.5

6

便携彩超机

1台

8

7

尿机

1台

0.5

8

药品阴凉箱

1台

3

9

血压计

10台

0.3

10

超声波体检测量仪

1台

0.3

合计

69.22

二、公示时间

2025年7月4日—7月11日

三、征集流程

1.提交征集方案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8:00—17:30,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省**市**县流水镇流水村623号

3.提交的征集方案须提供如下材料(递交方案时须核对身份信息):

(1)资质条件:

A.具有上述设备(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B.提供报名函原件(说明报名什么单位的什么项目、体现报送材料的委托代理人,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C.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D.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E.应征单位近三年在国内需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近项目的中标经历(单次中标金额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金额的70%),报名时需提****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官网中标结果公告为准,网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非官网无效)及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1次中标经历材料);

F.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应征单位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应征单位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项目方案(包括产品品牌型号、报价、详细技术参数)及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情况

以上资质条件与项目方案分册单独胶装,资质条件提供正本一式一份。项目方案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用A4纸打印,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两袋封装(其中一份正本封面体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后和电子档U盘封装1袋;其它三份副本不能体现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不加盖单位公章封装1袋)。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我院将组织人员评审出最优方案,作为下一步采购的参考依据。我院有权对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我院。

2.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项目内容不存在排他性条款,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3.本次方案征集的入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实施阶段的采购活动。

4.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卫生院总务科

陈先生 0591-****点击查看7189

130****点击查看5000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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