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出卖方用编织袋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交货数量与约定一致,实际误差不得多于合同数量的千分之三。
第五条 交货时间: 双方合同订立之日起10日内。
第六条 交货地点: **省**市虎岭产业集聚区西二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668号。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检验期限:符合相关双方技术协议标准。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期限: 收到货物后一年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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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向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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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 交易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盖章后的合同传真、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技术条款:
外观形态 颗粒度(mm) 含水量 密度(g/㎡) 使用温度℃ 最高使用温度℃ 铅温浓度(mg/㎡) 料耗
上中间料 灰黑
颜色均匀 ﹤10 ﹤3 ﹤1.5 ****
点击查看550 600 ﹤0.02 ﹤ 30
下中间料 灰黑
颜色均匀 ﹤10 ﹤4 ﹤1.5 450-550 600
出口料 灰黑
颜色均匀 ﹤10 ﹤3 ﹤2 450-550 650 ﹤0.03 ﹤30
试验方法
选用壁厚大于0.3mm,表面积大于0.5㎡,最大深度不小于0.5m的铁制容器,内装铅锭加温熔化,液铅深度为0.3m,当铅温达到550℃时,清除液面铅渣,使铅液面的表面呈镜面状。
4.1 进口料(I)
4.1.1 进口料置于液铅上,厚度为10cm,铺敷8小时后,待周围环境状态稳定,在铅缸周围对铅烟进行采集,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成双硫腙比色法对空气中的铅烟浓度进行测定,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0.03mg/㎡).
4.1.2用200°c标准温度计对进口料表面进行测量,其表面温度应低于100°c.
4.1.3 在上述条件下,停放一个月,进口料耗应低于80%,只应出现少量氧化铅,且不结块。此时对铅烟浓度再次进行测定,仍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4.1.4 2000w绕线电阻丝通电加热至1000c,用相应温度热电具测量并控制其温度不大于+10°c,将进口料(I)覆盖其上,厚度为15cm,此时进口料应不燃烧,不冒烟,无异常气味,8小时
后,进口料消耗量应不大于80%.
4.2 进口料(I)
试方法按4.1.1,4.1.2,4 1.3,4.1.4进行,仅4.1.4中设定的加热温度从1000“c降至950°c.
4.3 上中同料和下中间料
4.3.1首先将下中间料铺盖在液铅表面,厚度为5cm,再将上中间料覆盖在其上面,厚度为5cm.
4.3.2试验方法按4.1.1,4.1.2,4.1.3,4.1.4进行,仅4.1.4 中设定温度降至600c,上中间料和下中间料厚度与4.3.1相同。
4.3.3 可按4.1.4 指出的方法单独对上中间料进行试验,最高允许温度为600°c.
4.3.4 由于下中间料不单独使用,不再单独测定其最高允许温度。
4.4 出口料
4.4.1 在液铅上面首先覆益下中间料,厚度为 2cm,其上铺敷进口料(II),厚度为2cm,再在进口料(II)上覆盖出口料,厚度为5cm。
4.4.2 试验方法按4.1.1,4.1.2,4.1.3,4.1.4进行,仅4.1.4中设定温度应降至600°c,铺料厚度与4.4.1相同。
4.4.3 可按 4.1.4 方法单独试验。出口料最高允许温度为600°c。
5 检验
5.1 观察产品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有无生料或杂质。
5.2 每批生产的物料,取出半公斤,用相应3日、7日、10日进行1分钟筛选,筛后在筛网上物料不应超过25克。
5.3每批生产物料取出一公斤,在相对温度不超过50%环境下存放24小时后,放置100度干燥箱内4小时,损失重量不应超过20克。
5.4 每批生产的物料,取出四公斤,按4.1.4 方法用测温仪测定使用温度。并测定产品使用最高允许温度。
5.5 用称重及测量体积法,按公式 质量/体积 测定各型号产品的密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5.6 对每批生产之物料,随机抽样 120公斤。
5.7 每月按目次5之试验方法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3次,每次2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