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试行)》(昆卫财务发〔2024〕8号)文件规定,现将****点击查看近期采购预算单价200万元以上(含)的货物、服务项目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养科米、面、油、调味及干料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医院营养科需采购米、面、油、调味及干料,以满足食堂供应餐食需求。
预算金额(万元):360.5万元
采购标的需求参数: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二、供货要求
1、价款结算
(1)为确保价格的合理性,价格结算需由供应商每月进行 1-3 次报价。营养科****点击查看小组对报价进行复审,价格参考依据主要为****点击查看委员会发布的《**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布表》;同时,也会参考**当地的大型农产品零售及批发市场价格,****点击查看农贸市场、****点击查看农贸市场、****点击查看农贸市场、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等。
(2)若对某一食材的价格存在疑问,询价小组将组织供应商对当地零售和批发市场的该食材价格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到的每个品种食材的市场均价(市场均价为净重单价的均价)将作为本执行周期各类食材供货价格核定的平均值乘以(1 - 优惠下浮率)进行结算,****点击查看小组由营养科库房、菜组、厨师组、财务科、审计科的相关人员组成,以保证询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再按照询价结果。
(3)本价格执行周期内各类食材供货价格的核定方式为:供货价格=市场均价乘以中标折扣,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定价。 食材净重单价=食材购买单价×净重(净重:毛重扣除纸箱、塑料筐、竹筐、冰瓶、报纸等的重量),预包装食材以外包装标明重量为准。
(4****点击查看小组调查结束后各方代表须在考察纪要上签字确认。
(5)如遇特殊情况需**价格执行周期,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提前 7 天协商解决,供应商须配合。
(6)资金的结算:结算公式为:结算价 = 实际采购量 × 基准价格 ×(1 - 中标下浮率 %)(单位精确到:角)当月货款,月末最后一天对账,开具普通发票,货款次月结算。
2、合同签订前样品二次提交要求
(1)提交范围:需覆盖投标文件中五类食材的全部品种,不得遗漏。 (2)样品标注与包装:
预包装食材:提供完整原包装样品(如 500g 装米、200ml 装油、100g 装酱油),标注 “品种 + 规格 + 生产日期 + 生产厂家”;
散装食材:用食品级密封袋包装(每品种样品重量≥200g),标注 “品种 + 产地 + 加工日期”,附带对应检测报告复印件。
(3)核定核心维度
感官核定:
米类:观察颗粒饱满度、颜色(无发黄、发黑),闻气味(无霉味、异味),煮后品尝口感(籼米松软、粳米软糯);
面类:小麦粉手感细腻(无粗颗粒),挂面煮后不糊汤,杂粮面咀嚼有杂粮香气;
食用油:观察透明度(无浑浊、沉淀),闻气味(无 “哈喇味”,橄榄油有天然果香);
调味品:酱油 / 醋无分层、无沉淀,尝味(酱油鲜咸适中、醋酸味纯正),食盐颗粒均匀(无结块);
干料类:木耳 / 香菇干燥无潮(手捏易碎),泡发后无硬芯,香料香气浓郁(无霉味)。
适配性核定:
厨师组现场试做(如籼米蒸饭、挂面做汤面、大豆油炒菜、酱油调味卤菜、木耳炖鸡),
重点评估:
患者适配性:如粳米煮烂后是否适合吞咽困难患者,杂粮米是否易消化,调味品盐分是否符合低盐饮食要求;
风味适配性:如大米出饭率、口感、香味、回甜感等方面评价,菜籽油是否符合**本地菜肴风味,香料调味是否温和(不刺激患者肠胃)。
资料核定:核对样品对应的检测报告、溯源资料是否齐全,与样品实际品质一致。
(四)未通过处理
同通用要求,累计 2 次样品未通过核定(如米类检出黄曲霉素、食用油有异味、干料霉变等),取消中标资格。
3、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常规配送:每天7时45至8时15。其他紧急配送:满足食堂供餐时间随时提供食材保障供应,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配送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按量运送食材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供货时,必须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部分采购计划。
(3)质保期:所供货物保质期不得低于原有保质期4/5(若技术参数中含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特殊要求,以技术参数部分中的为准;未涉及的参照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总体要求相关内容执行)。
(4)包装要求: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5)运输要求:
常规配送车辆:封闭式冷藏车(温度 0-4℃,实时温控仪联网采购方后台,温度波动≥2℃时自动报警)。应急配送车辆:电动冷藏三轮车(续航≥50km),配备 GPS 定位,采购方可实时查看行驶轨迹。
配送延误处理:常规配送迟到 10-30 分钟:扣当批次货款的 5%;迟到 30 分钟以上:扣 10%,并需1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
考虑食品安全,所有配送不得使用无法第三方配送方式。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载工具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并且要保持通风和定期清洁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材堆放科学合理,不得同时装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采用专业运输工具运输。因采购、配送、运输、装卸中出现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人员要求与职责要求
(1)人员配置与备案
供应****点击查看小组,含 1 名项目负责人(对接甲方全部事宜)、不少于 2 名配送人员、不少于 1 名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须更换的,须提前5日和采购人报备同意后方可更换。
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报备服务人员人数、岗位职责等信息。
(2)健康与行为规范
所有从业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及时报甲方备案。
配送人员需遵守食堂规定:按指定生食路线配送(禁止使用供餐电梯),并且按库房要求分类摆放食材;违规使用电梯等行为,将扣当批次货款 5%;搬运中损坏食堂财物,需照价赔偿。
5、项目验收与责任界定
(1)三重验收专项标准
库房初验:
数量:按订单核对各品类食材数量、重量(预包装按件数 + 抽样称重,散装按总重量),偏差 ±1% 内合格;
凭证:检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是否齐全、有效;
包装与外观:包装完好(无破损、泄漏、胀袋 / 瓶),食材无霉变、虫蛀、异物,感官指标(颜色、气味)正常。
菜组二验(预处理环节):
米类 / 面类:米淘洗时无漂浮杂质,面类煮后不糊汤、无异味;
食用油类:炒菜时无 “哈喇味”,油烟正常(无异常烟雾);
调味品:酱油 / 醋无分层、无沉淀,调味后味道正常(无苦涩味);
干料类:木耳 / 香菇泡发后无硬芯、无异味,香料研磨后香气浓郁。
厨师组三验(烹饪 / 食用环节):
口感:米饭松软适中(籼米不粘牙、粳米有黏性但不结块),面条煮后爽滑有嚼劲(无 “糟心” 感),食用油炒菜后无异味(保留食材本味),调味品调味后咸淡适中(符合食堂低盐标准),干料泡发后口感鲜嫩(木耳脆爽、香菇香浓);
适配性:针对患者餐的米类(如粳米煮烂后)需达到 “易吞咽、无颗粒感”,杂粮面需煮至软烂(适配牙口不佳患者),调味品用量需符合患者饮食禁忌(如糖尿病患者餐少糖、肾病患者餐少盐);
安全性:烹饪后食材无异常颜色(如米类煮后无发黄、食用油炒菜后无发黑),无异物残留(如面类无砂石、干料无虫尸),确保食用后无肠胃不适风险。
(2)验收核心标准
数量与重量: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双方需分别建立采购 / 供应台账,由持健康证人员负责验收、送货,问题及时处置,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离场。
质量要求:食材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来源可靠,无 “三无”、过期、变质产品;质量、等级、加工环境等需满足甲方要求。
(3)不合格处理与责任
轻微不合格(如预包装食材重量偏差 2%-3%、米类碎米率 10%-12%、干料轻微吸潮但未霉变、调味品标签轻微模糊但信息可辨):
供应商需在 1 小时内补送合格产品,不可降级使用的(如标签模糊无法追溯的调味品)由供应商自行回收,甲方不支付费用,同时扣当批次对应食材货款的 5%。
严重不合格(如米类 / 豆类检出黄曲霉素、食用油酸价超标、调味品胀瓶泄漏、干料霉变虫蛀、凭证缺失或伪造、食材中混入异物(如毛发、砂石)):
甲方立即拒收该批次食材,要求供应商 24 小时内全额退还该批次货款,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临时外购食材的差价、患者营养餐调整成本、检测费用等);
1 年内累计出现 2 次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五类食材供货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若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监管部门处罚,罚款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若因五类食材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如患者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经市场监管部门鉴定为食材污染所致),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患者医疗费用、赔偿、行政处罚等),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按合同总价的 20% 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将供应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永不**。
7、其他要求
(1)品种与配方调整:
若甲方需新增食材品种(如富硒米、低钠盐、有机干料等),供应商需提前 15 天提交样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富硒米的硒含量检测报告、低钠盐的钠含量证明),经甲方营养科、食堂厨师组联合核定(评估患者适配性与成本合理性)通过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供货标准与价格;
杂粮米、杂粮面的配方需严格按约定执行,如需调整配比(如增加燕麦米占比),供应商需提前 7 天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调整后需重新提交样品确认。
(2)禁止转包与资质保持:
供应商不得将五类食材供货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点击查看基地、加工企业、配送团队),甲方有权实地核查供应商的供货链路(每年不少于 2 次,****点击查看基地、加工车间、仓储库房),若发现转包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未结货款,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15% 的违约金;
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需保持相关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有效,若资质到期或被吊销,需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在 15 天内提供新资质;若因资质问题导致无法供货,视为供应商违约,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应急保障与库存要求:
针对五类食材中的核心品类(如籼米、中筋面粉、大豆油、食盐),供应商需在**本地设立备用仓储点,保持不少于 7 天正常供货量的库存(如日均供应籼米 50kg,备用库存需≥350kg),甲方有权随时抽查库存,若库存不足,每次扣当批次货款的 5%;
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疫情封控、供应链中断),供应商需在 2 小时内启动应急供货方案,通过备用库存、替代品种(需提前与甲方约定替代标准,如无籼米时用粳米替代)、跨区域调货等方式保障供应,若因供应商未履行应急保障义务导致甲方供餐中断,每中断 1 小时按合同日供货量总价的 10% 支付违约金。
(4)资料与记录管理:
供应商需建立五类食材的完整供货档案,包括每批次的检测报告、检疫证明、溯源记录、配送单据、验收单据等,档案保存期不少于 3 年,甲方有权随时查阅、复印,供应商需在 24 小时内提供;
每月 5 日前,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交上月供货汇总报表(含各品类供货数量、金额、验收合格率、投诉记录等),报表需加盖公章,数据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表造假,每次扣当月货款的 10%。
(5)损耗与退换货:
运输过程中因供应商包装不当、配送失误导致的食材损耗(如米袋破损、油瓶泄漏、干料霉变),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需在 24 小时内补送等量合格产品;
甲方储存过程中,因食材本身质量问题(如米类短期内霉变、食用油提前氧化)导致的损耗,供应商需免费更换;因甲方储存不当(如库房潮湿导致面类结块)导致的损耗,由甲方自行承担。
本次需求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
如对上述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未提供书面意见的不予受理。
采购人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人:吕老师、杨老师
电话: 0871- ****点击查看1307
监督电话:0871-****点击查看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