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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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急救医疗站的变更登记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变更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县急救医疗站;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丁浩(丁浩);
拟变更机构地址:**县安宜东路3号变更为**县**路1号;
拟增加急救医疗点:****点击查看保健院急救点(**县安宜东路120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8707(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市维扬路268号(政策法规处);邮编:225012。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