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显微镜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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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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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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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显微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显微镜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内容部分成立导致中标结果改变。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收费标准(1) 5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标:2000元 (2)50(含)-10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4000元 (3)100(含)-20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6000元 (4)200(含)-30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8000元 (5)300(含)-400万元(不含)以下货物、服务标:10000元 (6)400(含)万元以上货物、服务标:12000元,未单独特别说明的项目均按此执行。2、收取方式:中标人****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3、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银行帐号:19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41357。开户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显微镜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收到质疑函,经质疑处理,部分质疑事项成立,且其中涉及原中标人(****点击查看公司)针对“★二、配置要求(单台配置)”的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情形,故****点击查看公司应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中标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显微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0.2000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黄**路10号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6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 0599-****点击查看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张博艺、林琪

电话: 0599-****点击查看858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