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新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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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心理门诊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11: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点击查看8118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明城镇明八路50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点击查看07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荷城街道张学村148****点击查看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小姐 0757-****点击查看811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心理门诊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中的“技术部分:50.0分”。
现更正为:
“技术部分:55.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由于采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和资格条件等内容无修改,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明城镇明八路505号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0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荷城街道张学村148****点击查看商铺
联系方式:邓小姐 0757-****点击查看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电 话: 0757-****点击查看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