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智能导航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院区智能导航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20
上海****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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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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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院区智能导航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6月19日

6、评审地点:**省**市**区王****点击查看广场2107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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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国定东路275-8号8层A20室

118000.00

服务地点

交付期

质量标准

备注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连建学、鲁志娟、韩建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官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的或不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苑路36 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开元大道38 号怡和嘉园3号楼1单元120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6****点击查看5809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