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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1:04
****点击查看拟通过比选采购方式租赁2台移动DR车满足老年人体检需求。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移动DR车租赁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项目概况:****点击查看中心业务需求,拟租赁2台移动DR车,用于服务对象的胸部DR摄片检查。(注:比选文件中“★”号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
六、租赁服务内容、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租赁服务内容
| 项目名称 | 需求 数量 | 单位 | 租赁时长 (天)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台/天) | 备注 |
| 移动DR车租赁服务 | 2 | 辆 | 7天 | 1900.00 | 1、预估里程:≤500.00公里 2、预估车辆通行费:≤300.00元 3、预计使用时间为2026年9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二)项目控制价及报价
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26600.00元。供应商须在报价表中填报分项单价,报价总价及分项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租赁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共计7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车辆进场时间: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开始前1日将2台移动DR车完成调试,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双方自行协商约定进场时间。
(三)每日服务时长:供应商须保障每日8:00至18:00(含午间休息)车辆及设备正常运行,满足义诊期间连续摄片需求。
(四)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义诊点位。供应商需自行了解路线,确保车辆能顺利抵达,由此产生的通行费、油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六) 验收方式及标准
1、车辆及设备验收: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况良好,外观整洁,燃油充足;随车配备灭火器及三角警示牌。
2、设备:DR设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像采集清晰(提供测试片验证),球管热容量满足连续拍摄需求;配备铅防护屏风/帘、铅衣、铅帽、铅颈套等防护用品,符合放射防护要求。
3、人员:随车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及1名具备《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操作技师,驾驶员与操作技师可由同一人兼任,但须同时持有与车型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及放射工作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4、 服务过程验收:
1、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每日拍片任务,影像资料及时传输至采购人指定系统,图像质量符合诊断要求,完成检查报告打印。
2、服务期间设备运行稳定,无因设备故障导致义诊中断超过30分钟的情况。
(七)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
1、供应商违约:逾期交付:每逾期1小时,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4小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含义诊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等)。
2、质量违约: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影像质量不达标或防护措施不到位,供应商需立即更换设备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造成医疗损害或辐射事故的,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3、人员缺位:驾驶员和技师未按约定到场,每缺位1人次,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
4、 采购人违约:
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八)其他要求
1、 保险要求:供应商须为租赁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
2、安全责任: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放射安全事故及设备操作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 保密义务:供应商对拍片检查过程中接触到的受检者个人信息及影像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给第三方,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资格、资质性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租赁”或“汽车租赁”相关内容。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放射诊疗科目)、《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设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请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供以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
九、比选文件组成(请按顺序装订)
9.1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参考报价表(见附件1-1),空缺视为无效报价。
(2)租赁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比选申请人作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比选项目的租赁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作出的真实、具体的实际响应和满足。(参考附件1-2)
(3)商务部分: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3.1证照:《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放射诊疗科目)、《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设备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驾驶证、放射工作人员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资格条件承诺函(参考附件2);其他相关必要的资格条件(格式自拟)
3.5承诺函(附件3)
3.6其他比选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各类检测合格报告、业绩、服务方案等格式可参考附件1-3、1-4)。
9.2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要求:
1、装订成册,每册封面需明确注明项目名称;
2、标注目录;
3、标注页码;
4、正本一份;
5、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注):供应商应承诺交来所有资质资料,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点击查看公司承担,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法。评审小组首先依据比选文件对供应商资格及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少于3家时,按照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
评审结束后,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公示结果。
十一、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以直接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投递比选申请文件。请有意向的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发布于****点击查看公示栏、****点击查看政府招采栏,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
十二、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比选时间:
比选文件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6年8月14日-8月18日。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8月14日-8月18日:8:00-12:00;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八宝街111号建工大厦8楼806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3120
比选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