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数字血管造影系统(双板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批量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数字血管造影系统(双板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批量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于 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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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数字血管造影系统(双板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批量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拟对****点击查看数字血管造影系统(双板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批量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数字血管造影系统(双板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批量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点击查看0000.00

中标供应商:****点击查看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供货时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乙方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仪(DSA)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并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KDYY/SB-2024-056)。因丙方二期大楼工程暂未能交付使用,故采购货物需延期交货;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且甲方知悉并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方同意就交货时间等条款变更达成补充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在【300】天(日历日)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变更为:
1.根据实际进场时间,甲方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送货,交货时间最迟不得迟于2025年11月4日。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区常兴路科技行政楼1504室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补充协议未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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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8次院长办公会纪要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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