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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需要,2025年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注册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10日,此后注册不再审核。2025年**地区专家入库现场审核时间为(5月10日-5月30日工作日)。
一、征集规则
(一)全市联动、分级负责
1.****点击查看负责全市公开征集工作的组织管理。
2.****点击查看财政局负责本地专家申请资料的现场初审。
3.****点击查看负责市本级及各区专家申请资料的现场初审及所辖各县(市)初审结果的复核确认。
4.我市将面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家的征集工作按 单位推荐、个人自荐 的原则,****点击查看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推荐,在职和离退休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1.专家资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不满70周岁,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7)熟悉计算机操作。
2.专业分类标准
(1)专业分类。专家库的专业以 字母+数字 编码对应品目,分为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最多下分六级。
(2)填报规则。申请人员填报的品目应当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相对应(不符合者将退回),三级品目最多选择三个,三级以下品目最多选择九个(须在三个三级品目中)。(请认真参照文末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表(试行) )
3.提醒
各申请人请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审慎、如实地选择评审品目,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
二、申请步骤
(一)网上填报(即日起至5月10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 **政府采购网 中 办事指南 菜单,点击 评审专家图标 ,选择 专家注册入口 进行信息填报,提交入库申请。
注册地址:
按属地管理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市区(含市本级及各区)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网上填入 **市区 申报;工作单位所在地(非在职的按实际居住地)在各市范围的符合条件的专家,网上填入相应市进行申报。之前注册的将一并审核。逾期注册,不再审核。
(二)现场审核确认(5月10日-5月30日工作日)
1.**市区及县(市)专家现场审核
(1)**市区注册专家
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观山路199****点击查看中心12****点击查看服务大厅潮汐窗口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3715)。(携带材料:1、网上填写并打印的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 (贴好证件照、在职和近三年退休人员需盖公章、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截图;4、职称证书(证明)原件;5、工作经历证明(需单位盖章);6、诚信承诺书等。)
(2)**、**注册专家
网上提交入库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财政局)。(携带材料:同上)
2.现场初审重点
(1)专家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年龄、工作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联系方式等,核对网上提交信息与原始资料是否一致。
(2)专家专业信息。核实专家的填报专业与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对应或密切相关。对填报专业超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工作领域的,申请人员应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3.县(市)工作要求
各县(市)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初审结果在线提交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将市区的初审结果,连同所辖各市的复核确认结果,****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财政局:**市**中路9号政府大楼1129室,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129
****点击查看财政局:**市荆溪中路35****点击查看财政局215室,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152
(三)省厅确认
省财政厅将审核通过的专家统一审定入库。
(四)退回修改
部分不符合填报要求的专家,将退回信息,请专家个人关注自己的专家账号状态。
三、专家培训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培训(采用网上培训方式,详见附件6),6月10日前完成学习考试,考试通过者,请将培训合格证书发送至****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处邮箱(****点击查看@wxcz.email),我局在线提交省厅审核,考试不通过者不予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发动。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畅通专家申请渠道。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做好专家日常监管及征集等专项工作的基础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部门单位的联系对接和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咨询工作。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逐一核对申请资料,确保将遵纪守法、专业精通、诚实守信的专家吸纳入库。要严守工作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专家征集工作,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密。对故意泄露专家信息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确保按期完成。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既定步骤,有序安排各阶段工作。
如有政策问题,请及时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290)。
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
技术支持:刘工:0519-****点击查看7101 客服电话:****点击查看281686。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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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