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发布采购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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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3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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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万大单。。。8.8 万(中)。。。

2025 年 4 月 18 日, ****点击查看发布《采购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42 万元。

废标公告

2025 年 5 月 13 日发布废标公告,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未通过原因皆为:供应商对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中年度维保费用未进行报价。

(二次)招标

2025 年 5 月 14 日发布(二次)招标。

中标结果

2025 年 6 月 5 日发布中标结果, ****点击查看 87600 元(中)。

中标候选人:

第一:****点击查看

报价金额:87600元


第二:****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金额:160000 元

第三:****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金额:210000 元

《合同》公告

2025 年 7 月 3 日发布合同公告。

结果更正公告

2025 年 8 月 6 日发布结果更正公告, 根据投诉处理决定书意见,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原中标人****点击查看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结果

2025 年 8 月 12 日, ****点击查看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采购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点击查看公司


被投诉人:****点击查看


被投诉人:****点击查看


四、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代理的****点击查看采购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发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点击查看),采购日期为 2025 年 05 月 14 日。


投诉事项 1:评审小组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 2:评审小组未按规定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构成说明。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点击查看财政局

2025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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