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目录调整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部分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目录调整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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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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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目录调整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医保局关于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非中选药品挂网事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4〕92号)和《****点击查看关于执行**牵头联盟常用药、短缺药集中带量采购合同期满接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2025年9月15日,我局发布《关于公示部分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目录调整的通知》,公示期间收到3条申诉,均已办结。现将相关药品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1.原**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

2.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

3.原**联盟清开灵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

二、操作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点击“配送协议管理—配送协议设置”,来源选择“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备选药品”“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到期未续约药品”对应批次,具体操作详见**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操作手册。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操作手册。

四、《三方合同》签订流程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来源选择“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备选药品”“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到期未续约药品”对应批次,在“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维护”页面通过“勾选采购目录”功能选择需采购的药品,选择完毕后进入“合同管理”页面申报、签订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操作手册。

(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卖方合同列表”页面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申报、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页面点击“配送方合同列表”,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以地市为单位实****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点击查看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挂网品种用药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原**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

2.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

3.原**联盟清开灵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原**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xlsx

附件2: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xlsx

附件3:原**联盟清开灵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xlsx




附件(4)
附件3:原广东联盟清开灵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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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41160349_34312940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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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原陕西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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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原湖北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接续未中选药品调整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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