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芦溪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报废医疗救护车处置的公示

三台县芦溪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报废医疗救护车处置的公示

发布于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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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医疗救护车处置的公示

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关于等相关规定,现有一辆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因技术性能无法满足医疗急救需求的医疗救护车辆,拟按程序进行公开报废处置。

为确保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并彻底消除可能涉及的医疗数据安全与环境污染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整辆医疗救护车壹辆,包括车辆底盘、车辆完整车身。车辆品牌型号:江铃全顺JX5038XSYMB ;车辆识别号:LJXCMCDBXAT030350;截止2025年4月,账面原值264179.74元,累计折旧264179.74元,账面净值0元,2025年4月1日,经“**县顺安机动车安全技术****点击查看公司”专业技术鉴定:“不合格”。

二、报废车辆信息

救护车信息

处置原因

车牌号

车辆型号

状态

川B721AC

江铃全顺JX5038XSYMB

到现在车龄15年,行驶里程17万余公里。该车各零部件严重老化,耗油量高、车况差、维修成本高,存在安全隐患,已无法正常急诊急救使用。

三、重要说明与处置要求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参与询价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体化处置
为保障报废过程的完整性与便捷性,本次处置采用车辆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

2.资质要求
回收方必须是具备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特别提示:参与处置的回收企业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报废车辆的管理规定,并签署安全环保承诺书。

3.处置方式:
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回收单位,最终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四、公示期限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0386
联系人:胡磊
联系地址:**县**镇南街19号

五、资料递交流程

1.递交询价资格文件及报价
1.1资格文件:
询价方经过现场勘探结果或者根据我单位公布的报废明细表,按照本公告第三条之规定要求准备询价资格材料。
1.2报价单:
按照本公告附件《报价单》格式要求,填写报价。
2、资料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以上两种文件(资格文件、报价单)采取一并密封并盖章的方式,于2025年9月10日17:30之前递交至我院(可快递或现场递交)过时询价资料不再采用。

六、确定询价最终采选单位

2025年9月17日前,我院将召开询价会,****点击查看小组当场确认询价结果(参与询价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6.1.按照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询价结果根据最高者中选的原则,并将结果在我院对外公示栏出示中选公告。
6.2.公示期结束后,我院将对最终中选单位出具《中选通知书》确定中选单位。

七、相关说明

1.我院所报废的设备存于****点击查看,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询价报价方须自行查看和了解标的物之现状。
2.本次资产报废处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点击查看公司至少3家,最终报价高的确定为受理单位。如最高询价报价有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由报价最高两家单位现场重新报价。
3.中选单位在接收到我院出具的《中选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内容完成《医疗救护车报废处置协议》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服务保密协议》的签订,完成对公转账并出具转款证明后,方可对该批废旧物质进行处置。

4.中选单位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处置资产进行处理,按照报废车辆流程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说明书》相关资料提交给我院。
5.拆装、搬运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中选单位在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安全操作,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对其他资产、基础设施及场地造成破坏,****点击查看医院的工作秩序。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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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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