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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医德医风的意见建议,并将投诉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点击查看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加快构建**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点击查看社区“宝宝屋”,****点击查看社区免费用房,第三方进行建设和运营。现面向社会征集有专业资质、有丰富经验的优秀第****点击查看社区“宝宝屋”建设项目,共同打造普惠、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育的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场地(2处):
1.瑞泰﹒****点击查看社区(位于**县109国道与**西路交叉口),房屋面积约为40m2。
2.****点击查看服务站(位于**县公园华府北区南门东200米),房屋面积约为30m2。
(二)建设要求:“宝宝屋”****点击查看社区用房,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开展服务。申报主体需按要求完成场地基础改造,相关幼儿设施、玩教具及环境创设所需物资等由中央财政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装备补贴统一采购配置(标准1万元
“设施设备套包”)。在协议约定年限内,房屋可免费使用,所有运营费用(含水、电、暖等)及人力支出由运营方负责,自负盈亏。
(三)服务要求:运营单位需按照《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行业规范要求负责“宝宝屋”的运行,于项目申报本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临时托照护服务。应遵守国家、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提供临时托育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亲子课堂、家庭教育公益课堂等公益活动,为促进**县婴幼儿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托育服务;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材料
(一)**县“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表(附件1);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运营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质、运营理念、收费标准、课程设置、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未来规划等内容);
(四)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一)(三)(四)项必须提交,(二)项选择提交。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封面注明**县“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材料。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市****点击查看二楼207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
9:00至12:00,14:30至18:00。
联 系 人:赵燕燕
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936
五、评审方式
申报机构或个人超过2家及以上的,将****点击查看小组,召开遴选会议,对申报机构的资质证明、行业经验、服务方案、人员队伍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或个人,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县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表附件1.docx
附件2.**县宝宝屋建设玩教具参考表.docx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