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目录: 医疗车 需求描述 详见文件 | 300,000.00 元 | 1(辆) | 300,000.00 元 |
详见文件
1.货物的检验: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其质量,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未用过。供应商在提供货物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该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
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采购人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采购人**供应商共同负责检验。
3.检验内容:检查货物及其附件是否完整无损。
(1)出厂配置技术资料、车辆配置标准、随车工具是否完整且满足要求。
(2)货物是否符合采购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最终验收:
a.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上牌手续,确保车辆能够正常上牌。
b.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车辆费、管理费、运输费、安装调试、检测、临牌、上牌所产生的费用、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各项税金(车辆购置税除外)、利润、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最高限价(30万)的1%,向采购人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元。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待1年改装部分质保期满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底盘车及医疗设备质量保证期限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2.质保金:质保金按最高不超过成交总价3%的执行。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另行收取质保金,由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
3.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60天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