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复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7-25

招标详情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复兴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对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监护型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300,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医疗车
需求描述
详见文件
300,000.00 元 1(辆) 300,000.0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 资格条件2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汽车或特种车辆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具有所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 资格条件3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所提供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7-31 09:00:00(**)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31 11:00:00(**)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交付地点: **市****点击查看
(三)验货方式:

1.货物的检验: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其质量,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未用过。供应商在提供货物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该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

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采购人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采购人**供应商共同负责检验。

3.检验内容:检查货物及其附件是否完整无损。

(1)出厂配置技术资料、车辆配置标准、随车工具是否完整且满足要求。

(2)货物是否符合采购文件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最终验收:

a.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上牌手续,确保车辆能够正常上牌。

b.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车辆费、管理费、运输费、安装调试、检测、临牌、上牌所产生的费用、交强险、商业险、车船税、各项税金(车辆购置税除外)、利润、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最高限价(30万)的1%,向采购人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元。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待1年改装部分质保期满后的30天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底盘车及医疗设备质量保证期限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2.质保金:质保金按最高不超过成交总价3%的执行。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另行收取质保金,由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

3.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60天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罗成波
联系电话:
191****点击查看5251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裴老师
联系电话:
152****点击查看6806
免责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
附件_525965091_333489360.doc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