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疏浚物料(弃砂)公开转让

荆州开发区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疏浚物料(弃砂)公开转让

发布于 2025-05-14

招标详情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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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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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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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疏浚物料 (弃砂)公开转让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5HB****点击查看927 (G25030)

转让底价12779.82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所在地区**省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5-14

挂牌结束日期2025-06-11

2025-06-11

保证金(万元)

100

交易机构:

****点击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经理 0716-****点击查看511

转让方

****点击查看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5HB****点击查看927

项目名称

**开发区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疏浚物料 (弃砂)公开转让

转让底价

12779.82万元

挂牌日期

2025-05-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6-11

资产概述

****点击查看开发区20处河道清淤弃砂,清淤弃砂**储量调查服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汇总表中载明数量的4259.94万吨弃砂公开转让。

标的所在地

**省 - **市 - **区 - **开发区范围

重大事项披露

1、****点击查看开发区20处河道清淤弃砂,清淤弃砂**储量调查服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汇总表中载明数量4259.94万吨,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进行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数量、砂质、粒径、含泥量、保管、移交、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详见弃砂量汇总表)

2、受让方进行装卸和转运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因装卸、转运及其他纠纷等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受让方在标的转运、装载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安全作业。受让方人员在转让方现场工作过程中,若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买受人交清全部交易价款后,****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发票。

5、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接(标的按照清淤弃砂**储量调查服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分期开采)。

6、现场查勘联系人:朱娜,联系电话:0716-****点击查看748。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5-14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给转让方的交易价款转入**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 2、《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支付给甲方的交易价款转入**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特殊事项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并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进行追责和索赔。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在收到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证金原路退回至受让方账户。

2、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后,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在收到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证金原路退回至受让方账户。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点击查看**公司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11-20

评估值(万元)

12779.82

附件:****点击查看开发区范围20条河道清淤工程综合利用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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