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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单位对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评审排序及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招标评审结果:
便携式辐射检测设备,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点击查看,投标报价为733200.00元;
第二名:****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706.00元;
第三名:云****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960000.00元;
第四名:圣华盾****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第五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第六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第七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第八名:广****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第九名:****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第十名:**中检****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000.00元;
**军****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因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无排名。
根据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建议预中标供应商为****点击查看。
四、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8日 - 2025年9月1日
五、质疑答复:
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预成交)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联系人:黄老师:010-****点击查看0310、李老师:010-****点击查看2850)。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由专人当面向我单位提交,提交质疑的时间以现场提交时的签署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的质疑材料包括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子版质疑函(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其中电子版质疑函刻录载体为光盘)、提交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交人员为法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提交人员的身份证。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查看1492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10-****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019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