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新昌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于 2025-02-13
新昌****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5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70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拘留所****点击查看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拘留所****点击查看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点击查看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拘留所****点击查看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分别于2025年1月13日和2025年1月26日分别发布招标公告。两次均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在招标过程中,只有****点击查看一家响应,经专家审阅招标文件,未发现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且2017年至今,****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拘留所****点击查看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均由****点击查看提供服务,****点击查看看守所、****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医务室,并设有业务用房,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服务成本增加。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之规定,拟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点击查看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街道十九峰路1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点击查看4866

传真:/

地址:**县**街道坤豪路1号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竺女士

联系电话:0575-****点击查看6688

传真:/

地址:**市三江街道官**路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5-****点击查看1309

传真:/

地址:**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13日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附件(1)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