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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为保障**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提升全旗医疗卫生服务效能,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财政厅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程序相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我委现就“**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涵盖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权限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医疗服务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移动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基层PACS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EMR系统、区域体检系统、医保结算、电子票据系统及“伊金霍洛健康宝”小程序等(详见附件1)。
2.运维要求:提供系统日常维护、性能优化、漏洞修复、数据备份及安全监控;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确保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及数据上传支持;派驻1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现场,****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现场进行巡检支持,每季度全覆盖一次。
3.服务期与预算:计划服务期3年(2026年-2028年),年度预算上限为36.8万元/年,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按年度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年度合同期末进行用户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优等次或者90分以上作为次年续签合同的依据。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格式:严格按附件2填写(含开标一览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并逐页加盖公章及法人手章。未按要求密封(骑缝章)、盖章不全或逾期送达,均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说明:报价须包含所有运维服务内容及驻场人员成本,按“年度费用”填报(人民币大写及小写);不得修改询价函及附件内容,否则视为废标。
3.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具备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
4.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7:00(**时间)前。
三、选取原则
1.资格审核:所有响应供应商需完全满足本函“二、报价要求”中的资质条件(含独立法人资格、同类案例证明),未通过资质审查者直接淘汰。
2.最低价中标:在资质合格的供应商中,年度报价最低者为拟中标单位(以附件2《开标一览表》填报的“小写”金额为准);报价须为含税总价,且不得超过年度预算上限36.8万元。
3.并列最低价处理:若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则:要求相关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交二次报价(仅限一次);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最终以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拟中标人。
4.否决条款,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无效响应:
(1)报价文件未逐页盖章或未加盖骑缝章;
(2)修改询价函或附件内容;
(3)未提供法人授权书或证明材料不完整;
(4)报价超过预算或未按“年度费用”填报。
5.续约机制:中标供应商需承诺每年服务期满后接受用户****点击查看卫健委****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评分);满意度≥90分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我委有权重新招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477-****点击查看611
E-mail:****点击查看@163.com
地 址:**创业大厦B座509室
附件:
1.**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内容明细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
2.**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报价文件格式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2)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