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4-09-04

招标详情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9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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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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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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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点击查看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封闭式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预算金额(元):280000.00

4、采购需求:

(1) 服务名称: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控制单价(元): 280000.00 数量: 1

服务内容: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标准: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商务需求:

序号 需求描述
1 供应商(监理单位)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做好工程和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2 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监理单位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要求:
3 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 现场监理人员非因采购人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不得同时从事与被监理项目相关的技术和业务活动。
5 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在监理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具有高级程序员或软件设计师证书;
7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互联网技术工程师证书。
8 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按工程需要派驻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监理。 熟悉了解本项目需求,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参与并协助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作。
9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会议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档管理制度,制订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制作、管理规范,并予以贯彻落实。
10 参与项目合同的起草、评审及谈判工作,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总体监督。
11 与建设单位一起制定评审机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随时关注隐患苗头,如发现将会导致项目失败的情况出现时,应及时启动评审机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终止合同意见。
12 其他需要日常监理的事项。

服务人员组成:

序号 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要求按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 至少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3****点击查看中心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点击查看)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名参与竞价项目前请务必确认是否有以下情况并谨慎考虑是否确认参与该竞价项目。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二次竞价规则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五、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地点、要求

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00:00至2024年09月09日 09:00:00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款支付

交货地点:**省**市**区**路49****点击查看制药厂25栋302信息科

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一)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采购人提供应收款项等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二)项目过程合同款支付,以下任一项目完成,则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合同款: 1.医院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工程二期通过合同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采购人提供应收款项等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医院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工程三期通过合同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采购人提供应收款项等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宏智

联系方式: 134****点击查看4054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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