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集约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集约利用,促进**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吴办〔2022〕64号),现将A、B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2日,如对上述名单企业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企业所属辖区反映。
各区镇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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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