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医院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靖县医院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4-14

招标详情

南靖县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5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82条

立即监控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7: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子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96-****点击查看60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县**镇东环路1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711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芗**金院路3号大唐西院里10幢1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点击查看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核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合同支付方式相关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5-04-11,更正为:2025-04-14。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4-18,更正为:2025-04-2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1 09:00:00,更正为:2025-04-2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21 09:00:00,更正为:2025-04-22 09:00:00。

原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协商内容及要求”“三 、商务条件":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30%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 2026年12月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30%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2027年12月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40%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现更改为:

6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8

其他

本表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修改如下:本合同总金额分3年付清,每半年支付一次,共分6期。前五期每期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8%,最后一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具体支付时间如下: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15日内支付;2、第二期至第六期:自首期支付日起,每满6个月支付一次(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3、发票开具:中标人应在每期付款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支付当期款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东环路167号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芗**金院路3号大唐西院里10幢1605室

联系方式:0596-****点击查看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子婷

电话:0596-****点击查看605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