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5-07-10 16:55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000346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
范围 | ****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4)现场踏勘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7-10 00:00 至 2025-07-27 23:59 |
获取方式 | 地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处。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采购文件。电话:150****点击查看7999 (微信同号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28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7-28 09:30 |
开标地点 | **区**路58号,****点击查看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其他
****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就****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零星净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维保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万元(两年),新更换过滤器和维修配件费用16万元(两年)。 报价形式:本项目报价分两部分,①维保服务报价,最高限价2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②过滤器和维修配件单价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100%,投标折扣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过滤器和维修配件结算单价按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附件二)对应的价格乘以中标折扣,数量按实结算。 招标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服务期限:维保期限2年,自合同生效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4)现场踏勘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处。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采购文件。电话:150****点击查看7999 (微信同号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9点30分(**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区**路58号,****点击查看研究院9号楼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现场勘察 1为充分理解本项目采购内容,投标人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服务地点位置、情况、道路、停放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服务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申请将不被批准。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服务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仟捌佰元 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出的,需注明用途:XXX项目(项目名称)保证金。 (3)汇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税号: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03747J 地址:**市**区青年中路309号 电话:0513-****点击查看4381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号:10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24564 (4)投标保证金截止交纳期限: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时间,投标保证金由投****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给招标代理查验(无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因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产生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官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西寺路20号 联系人:施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0513-****点击查看208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58号 联系人: 王 工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2111 0513-****点击查看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2111 0513-****点击查看7688 报名获取联系方式:150****点击查看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