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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市科园大道31号财智时代公寓A-1317号A-1318号 邮编:530006
联系人:赵祖俊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8588
授权代表:赵祖俊
联系电话:134****点击查看8588
地址:**市科园大道31号财智时代公寓A-1317号A-1318号 邮编:530006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游泳池过道结构构件维修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质疑事项:成交结果
****点击查看:
贵公司关于**游泳池过道结构构件维修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的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以快递形式收到,****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高度重视,并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三、质疑事项1及答复
质疑事项1: 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
事实依据: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点击查看**公司缴纳社保人数为“0”。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质疑事项1答复: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根据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客观、公正、审慎地对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确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要求。社保缴****点击查看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点击查看公司复核,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已经按****点击查看税务局出具的社保缴纳相关凭证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不充分,故质疑事项1不成立。
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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