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医保发〔2025〕5号 各区、****点击查看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在我市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我局完成了2025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关定价程序。现将多学科联合诊疗(含临床药学)等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多学科联合诊疗(含临床药学)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见附件。 二、本通知公****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具有开展上述项目****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按文件规定的等级价格执行。 三、具有开展上述项目条件和资质的非****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按文件规定的项目执行。 四、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试行期间出现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诉纠纷较多等情况,各医****点击查看医保局报告,市医保局将按程序予以暂停、调整或撤销。施行期满前三个月,****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报送项目试行期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市医保局按照规定履行项目价格转归流程后正式发布。期间,如上级医保部门有明确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市多学科联合诊疗(含临床药学)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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