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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2025年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农机具库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实施项目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报名。
一、项目建设要求及验收标准
1.建设内容
为解决农机随意停放、日晒雨淋、损耗加剧难题,便于农机具停放管理、维护保养,**农机具使用寿命,提升农机具使用效率和作业质量,更好支撑农机装备建设和农机作业服务。在全县范围内新增2个农机具库棚建设项目,每个补助资金15万元,共30万元。
2.支持对象
我****点击查看**社、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等主体。
3.建设条件
实施主体注册满1年;各类机具当前保有量达到15台,且大型动力机械及联合收割机至少达3台。
4.验收标准
(1)基础设施。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库棚**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三面封闭,库棚的檐口高度不小于3.3米,与停放的农机具最高点距离不小于40厘米,地面混凝土硬化15至20厘米,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实施主体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农机维修车间。
(2)机械保有量。原则上拥有耕、种、管、收等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5台(套)。
(3)年度作业面积。年耕、种、管、收等机械化作业面积不少于3000亩。
(4)信息化建设。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单北斗)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5.资金支持环节及补贴标准
本项目资金主要针对验收标准,用于农机具库棚建设及库内硬化等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不得超于总投资的70%。
6.实施过程
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和监管,建立农机作业机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驾驶操作人管理等制度。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地点
**县农业大楼6楼农机社会化服务股
四、所需材料
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社及法人代表信用证明、其它具备实施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3份。
五、联系人方式
王巧存 0912-****点击查看860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