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省**市**区蜀龙大道中段619号
邮编:610500
法定代表人:唐波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7677
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2024年**市**区教育系统扩班设备、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08月25日收悉。****点击查看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并于接到质疑函的同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一:**冠瑞****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完整,未逐项列出所投产品的信息及真实制造商。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一:经查询,**冠瑞****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完整,未逐项列出所投产品的信息及真实制造商,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因此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作无效处理。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因此作废标处理,相关废标公告已发布。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特此复函。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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