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概要2025/08/19
**:①执行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08版)②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目录(第四版)③执行京津冀3+N联盟超声刀头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11版)
**:公示6月批次及既往批次部分申诉医用耗材目录品种维护申报数据审核结果
**:公示部分临床检验试剂产品限价调整
**:①做好国采骨科人工关节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续签工作②医药企业登记结算账户信息
**:公示省平台8月份第1批次**联审通办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
**:部分医用耗材产品信息调整等工作
**: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第****点击查看0805批)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
①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点击查看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更新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08版)的通知》****点击查看保障局的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按照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08版)(详见附件)执行。
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08版).xlsx
②
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四****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更新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目录(第四版)的通知》(川药招〔2025〕195****点击查看保障局相关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按照《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目录(第四版)》(见附件)执行。
附件:口腔种植体系统中选产品目录(第四版).xls
③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点击查看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更新京津冀“3+N”联盟超声刀头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相关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11版)的通知》****点击查看保障局的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按照京津冀“3+N”超声刀头中选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11版)(详见附件)执行。
京津冀“3N”超声刀头中选产品清单(****点击查看0811版).xlsx
**
各相关单位:
按《****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数据库动态维护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2〕61号)要求,现将2025年6月批次及既往批次部分申诉医用耗材目录品种维护申报数据审核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请各企业或生产厂家对申报数据中医用耗材国家编码有效性进行确认,存在变更及停用,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以免影响入库使用。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截止日前实名书面(PDF和Word两个版本)向我局提出申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并填写《**市医用耗材目录品种维护审核结果申诉表》(见附件2),填报内容不完整及逾期将不予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品种原则上将于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维护入库,入库后次日生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4日
网上受理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4日
地址:**市**区**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4****点击查看保障局211室。
附件:1. 2025年6月批次及既往批次部分申诉医用耗材目录品种维护申报数据审核结果
2.**市医用耗材目录品种维护审核结果申诉表
**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公司和**九强****点击查看公司的自主申请,拟降低其产品在**省平台的挂网限价(详见下表)。
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点击查看采购中心(咨询室),逾期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调整。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点击查看保障局《 关于做好人工关节等8类医用耗材集采续签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17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国采骨科人工关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点击查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
采购品种。人工关节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三、续签时间
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自2025年8月20日起执行采购协议签订的中选结果。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
(二)采购流程。完成****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市**区**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点击查看1311(周二、周四14时至17时)
附件:合同签订操作手册
②
各相关医药企业:
****点击查看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点击查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在线直接结算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保证全省在线直接结算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医药企业按规定登记“结算账户”信息,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药企业结算账户。医药企业结算账户是指医药企业用于直接结算药品****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账户信息主要包括:开户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银行行号等信息。
二、登记结算账户医药企业的范围。凡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直接开展带量采购中选医药产品配送业务的医药企业,均需登记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
三、登记结算账户的具体操作。
1、在进行具体操作之前,医药企业应首先下载、安装相关驱动程序,见附件2。
2、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登记结算的时间安排。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医药企业应在30日内,完成本企业结算账户的登记工作。逾期未完成结算账户登记的医药企业,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无法为其办理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业务。
五、结算账户的变更和修正。如医药企业发生结算账户信息变更、登记错误等问题,请相关医药企业在第一时间对结算账户进行变更及修正(具体操作见附件1),在上述变更及修正工作完成之前,****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提出医保基金线上直接支付货款的申请,已经提出的在线支付申请不得重复提出。对违反规定进行操作的医药企业,由相关医药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直至暂停其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在线直接结算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登记(变更)结算账户的操作流程。
附件2:CA安装程序和控件及使用说明。
**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2025年8月份第1批次**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范围内提交信息维护医用耗材的审核工作,现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
二、公示路径
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联审通办耗材新增挂网(YJHCLSTB12-****点击查看0801)”进行查看。
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点击查看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
(三)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五)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
四、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 根据相关要求,现调整部分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信息,调整信息自2025年8月20日起执行(产品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涉及调整的产品信息 ****点击查看中心 2025年8月18日
附件:涉及调整的产品信息.pdf
**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点击查看管理局 ****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的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医用耗材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点击查看0805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
**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点击查看0805批)审核结果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医用耗材,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将于2025年8月26日起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挂网医用耗材出现新的**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点击查看省政府****点击查看中心701、702室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项目采购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