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流感等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及《****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2025年9月6日,****点击查看中心组织召开了2025年流感等疫苗遴选会议,经专家综合评分,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7日。若对以上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点击查看反映。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办公室(**县庐城镇**北路14号),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900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此次遴选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县2025年流感等疫苗遴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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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