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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乙烷灭菌器分解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强电解水生成器、全自动清洗器等一批闲置资产转让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5-05-08 |
2025-05-21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9131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环氧乙烷灭菌器分解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强电解水生成器、全自动清洗器等一批闲置资产转让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
机械设备 | 名称 | 环氧乙烷灭菌器分解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强电解水生成器、全自动清洗器等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件 | ||
数量 | 74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供应室消毒业务外包,设备资产闲置日久,实物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 |||
瑕疵情况 | 闲置资产无法继续使用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闲置资产,共74件。 2.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吊装、搬运、过磅、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挂牌期间意向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 (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交易取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7.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5时止(看样需提前联系,预约电话:158****点击查看5359 135****点击查看2523)。 8.咨询、报名地点:**市杏花路200号****点击查看拍卖行。 9.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10.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9131 11.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6694 12.拍卖会时间、地点:2025年5月22日下午3时整,****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 | **市鹿**五马街道仓后57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255657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53.5769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1、标的物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655,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以移交时存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付。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若逾期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日的违约金,直至扣完按自动放弃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方资格。 4.受让方需在移交前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吊装、搬运、过磅、运输等等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移交场地内对标的进行风割作业,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中止标的的移交,没收风割工具。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等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付的拍卖成交款亦不予退还。另给予处罚资产原值的5倍以内的罚金。 6.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盖章确认的成交标的 移交完毕确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退回履约保证金。 7.挂牌期间意向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8.本次拍卖采用密封(投标)式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5年5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5时止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姓名 | 张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131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13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
联系人 | 张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9131 | |
手机 | 136****点击查看7986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孙伟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667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