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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设计及监理咨询服务公告
****点击查看拟对《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点击查看公司对本项目做设计与监理咨询服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设计及监理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万元(¥75000元)
最高限价:7.5万元(¥75000元)
采购需求:
拟采购****点击查看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设计及监理咨询服务1项。
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毕。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营业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点击查看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库中备案,咨询专业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项目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需求 | |||
1 | ****点击查看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设计及监理咨询服务 | 1项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采购人:****点击查看。 2、项目地址::****点击查看**市新靖镇幸福路126号。 3、项目规模:****点击查看医院软硬件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系统等。 4、总体目标:以实现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点击查看医院为整体战略目标,****点击查看医院初审工作,建****点击查看医院。通****点击查看医院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情况,并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点击查看医院实际****点击查看医院软硬件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系统等)进行规划设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咨询设计服务 1.供应商在开展前期咨询设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建设单位整体的信息化建设现状,为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具体的项目设计方案。 2.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设计的调研和需求分析工作,充分收集当前项目建设现状等项目前期工作资料。通****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情况,深入分析和总结出项目背景,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建设意义、必要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3.研究和明确项目的建设思路,包括建设依据、建设思路、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投资等。 4.设计范围内容: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信息化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系统、****点击查看医院软硬件系统。 5.本次设计的相关材料须能为整体项目从招标到最终交付验收提供全过程指引。 6.设计单位在开展设计工作过程中,****点击查看医院整体的业务现状、管理现状、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现状,并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本院区的整体规划设计。****点击查看医院建设目标、满足医院的建设需求为原则。 7.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包括项目的软硬件配置清单、总估算,估算要科学、合理。 8.协助采购人完成涉及本项目建设的招标文件编制,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如编制招标技术规范书、拟定采购清单等。 9.配合采购人组织项目的前期实施和技术交底,配合采购人在项目建设期间或实施期间的工作,如系统技术、建设指导等。 (三)监理服务 1、监理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2、监理职责 对****点击查看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监督,对项目的合同、安全、信息进行管理,以及沟通协调项目承建单位的工作关系。 3、监理工作要求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托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项目工作协调及安全生产管理等监理任务。 (1)实施准备阶段(或称分析设计阶段) 1)审核承建单位实施计划和相关设备、人员、技术资料的供应计划; 2)审核承建单位的需求分析文件:分析项目设计的系统建设任务,对需求分析的进入条件、目标、任务、阶段成果进行管理;对设计阶段的进入条件、目标、任务和阶段成果进行审核管理; 3)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建单位和技术、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软件开发)、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对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计划进行监理; 5)审核设计单位和系统承建单位的系统深化设计图(方案)或施工图(方案); 6)监督完成相关系统的各阶段的施工报批手续; 7)审核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的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对工程设计阶段投资进行控制; 9)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10)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设计开发方案和实施方案; 11)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阶段承建单位的实施组织方案; 1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计划,并建立进度计划控制节点; 1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方案和计划; 14)审核并确定承建单位设备到货进度表和安装调试计划,保证不因设备到货问题造成进度延缓。 (2)安装实施(或称软件开发)阶段 1)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相关单据; 3)开展项目硬件设备质量控制:负责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到货、清点、开箱、核对等环节的全程监理;审核硬件验收报告等文档资料。负责项目所有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的的环节监理,审核硬件安装调试报告等文档资料。组织和配合采购人方有关部门对基础建设类项目设备到货的开箱、验收和移交工作; 4)开展软件系统配置监理:负责软件安装部署配置方案和进度计划的审核确认;配置文档资料检查、移交验收; 5)检查基础建设类系统施工情况; 6)按照施工(开发)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7)协助业务单位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代码质量规范的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8)参与采购人单位信息化管理机构的项目例会,协调在建项目与其他项目之间的进度关系; 9)依据经项目各方确认通过的进度计划表,设立进度检查节点,对关键进度进行跟踪,当实施进度出现偏离时,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要求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10)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 (3)系统调试阶段 1)组织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2)组织项目各子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3)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4)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4)系统试运行阶段 1)配合采购人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协调采购人和系统承建单位间的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3)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审核系统操作规程和设备(或软件)管理运行制度; 5)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5)系统验收阶段 1)按不同项目,分别评审项目验收大纲及各子系统测试报告; 2)按不同项目,分别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3)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各个系统功能、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4)确认项目承建单位采取必要的管理和工程措施,以方便系统的扩容和升级; 5)确认具体验收程序文本,分阶段、分步骤协助采购人组织系统验收; 6)建议采购人和承建方共同推荐人员,组成工程验收组,并确认工程验收时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7)协助采购人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8)督促落实系统维护和保修责任制度,对承建方的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系统的一角和系统保障进行监理; 9)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变更记录等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10)与承建单位落实项目终验评审材料的收集、整理、印刷等工作。 (6)安全生产管理 1)对所监理标段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全过程的检查、监督、监控; 2)落实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时传递安全生产信息,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护措施和防险抢险预案; 3)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纠正承建单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护项目机密数据和资料不被非授权传播、使用,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快速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影响。 (7)运行维护管理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服务合同,协助采购人对供方提供的运维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2)以运维服务合同和SLA等为依据,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对运维服务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指导和监督运维过程的合同、文档资料、配置、应急及效能管理,并开展相关的协调工作; 3)针对本项目特点,为各类运行维护服务(如基础设施类、软件类、数据类、信息安全类)制订各阶段的监督管理服务要点。 4、其它要求 (1)特殊情况下的监理 负责在项目建设范围之内出现的特殊事宜的监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各方关系。 (2)项目监理日志 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产生的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存档,同时要及时提交监理文档资料给采购人审核。监督管理工程师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项目日志,特别是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大事记。 (3)对合同进行管理 及时跟踪承建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确保满足合同要求;处理承建单位的工程延期申请,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查;对合同补充、变更、索赔等进行评定,并出具监理意见。 (4)对项目信息与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公正、准确的记录工程实施过程,做好各类施工文件的报审批复与存档;对监理例会、专题研讨会等各项会议进行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往来文件,包括且不限于监理意见、监理通知、监理阶段性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督促承建单位及时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相关的档案资料。 (5)协调各方关系 协调项目各方的工作关系,协助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并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协调实施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启动会、技术交底会、监理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各阶段验收会等。 (6)组织验收 组织工程阶段验收、设备安装验收和工程建设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督管理意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结束后,负责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档案资料。 三、项目编制服务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四)总则 1.按照国内外领先的方法论进行,包括顶层设计方法理论、信息**规划理论(IRP)、UML 建模设计等方法论,在对本项目建设现状全面调研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信息安全体系、运维体系等建设总体设计方案,为系统建设的实施提供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的方案指导,最终目的是做好项目设计,保证统一高效、**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目标的实现,以提升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 2.项目设计和咨询分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从架构规划、功能需求、系统性能、系统配置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同时,要求项目建设方案科学,易于扩展,符合信息技术与管理的发展方向。 3.根据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设计,描述系统的构成、分级与组成,设计系统的配置,对系统性能指标和测试要求等进行说明。 4.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明确提出软硬件设备配置原则和系统软硬件配置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及软件性能指标及参数、数量。 5.供应商运用的标准、规范和控制过程的程序应满足现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遇到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除非采购人明确指定,否则按照更严格的标准执行。 6.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有权利按照合同、有关附件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的范围内,随时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 7.成交供应商应对所编制内容提供后续的技术监督和指导。 (五)项目咨询设计及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设计成果应可作为后期具体子项目建设实施和招标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文件,设计方案要求内容全面、合理可行。 2. 在开展设计过程中,应研究项目的建设背景,分析项目建设要求,立足于建设单位智能化和信息化现状、需求分析、调研结果,提出内容完备的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对项目所涉及的业务管理系统、配套子系统及配套设施系统的构成、设备选型及连接方式进行综合比选;细化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性能、安全要求、技术要点和技术方案,对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方案,详细掌握当前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做好本项目设计。 3.基于科学的方法论理清业务、流程、边界和范围,详细掌握业务、数据、技术和系统现状,做好业务架构设计,要求业务颗粒度适中。既保证业务方案的深度,又要防止过细带来的实施成本问题。 4.总体设计要支持和协助用户确定业务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需求,在现有信息化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制定实施策略。 5.总体设计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同时,设计中引用、套用国家相关专业的设计规范、标准及新的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应准确引用和套用。 6.总体设计应根据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参照国际上通用规则,结合信息化建设所需实现的功能等具体特点,保证系统的简便性、实用性等特点。 7.设计整体技术架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点击查看医院现有的基础设施**,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规划服务器、存储、网络以及安全保障**。 8.设计中所配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是技术先进,性能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扩容容易等特点的优质产品。 (六)项目文件格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整体设计文本应格式一致、名称统一,避免出现不同设计人员的不同设计风格。 2.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设计规范要求的相关原则套用。设计文件的文字、名词、计量单位等,都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 3.设计文件的编印应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包括:设计说明书页张篇幅及各号图纸大小篇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尺寸;设计文件册的封面必须能表示出设计项目的全名、分册编号及工程名称。设计文件的分册由设计单位与采购人协商后决定。 4.文档采用Microsoft Office 2016或WPS 2016及以上版本软件编制;计算要求采用国内外通行的商业软件,并最终形成具有公式关联计算关系的电子表格。 5.设计文件的编制和装订应符合采购人项目申报、归档保存要求。 (七)、项目后续服务要求 设计成果交付验收后,则进入后续(售后)服务期。在后续(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需跟进项目设计中所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为采购人提供协助编制招投标需求、技术咨询、设计优化、项目建设、项目测试验收等咨询与技术服务,并参与相关工作,确保采购人的思路及总体设计意图得到实施和落实。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方案交底:(1)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及项目承建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设计思路、技术选型、功能特点、质量要求以及其他技术细节等;(2)解答采购人及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的对设计不清楚或不明确的疑问,并要求投标时提供咨询相关接口人及联系方式。接口人联系方式要求保持工作时间5x8 小时畅通;(3)设计交底****点击查看设计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开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设计滚动优化: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发现设计未能满足的内容,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应优化调整工作。 3.技术分析: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质量事故或形成质量隐患时,由承建单位组织有关方参加技术分析,成交供应商应派负责人参加。如涉及到技术设计的原因,成交供应商应组织技术负责人进行研究分析,并提交解决方案。 4.测试验收: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阶段性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检测项目交付成果是否满足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提出项目验收的参考意见与结论。 5.就总体设计成果,对采购人提供培训,确保采购人掌握总体设计成果内容。 6.在本项目****点击查看医院整体信息化和智能化相关的咨询顾问服务,如信息化设计咨询、智能化设计咨询、技术比选咨询、设计方案比选咨询、招投标咨询等。 7.参观与考察:采购人如需要对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外出参观、考察,则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进行组织、协调、链接相关**,相关采购人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八)、项目服务成果及交付要求 1.服务成果: (1)咨询设计服务:完成《****点击查看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方案》(根据项目需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服务成果交付; (2)监理服务:完成监理工作文档及《监理总结报告》。 2.提交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以及设计服务期间所需要制订的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2)所有的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 (3)项目文档的编制必须遵循所确定的内容、要求及基础资料进行编制,能够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要求,并确保所编制的文档通过验收。 | |||
▲二、商务条款 | ||||||
售后服务要求 | 1、 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至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所有监理文档移交为止。 2、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 |||||
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 | 1.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毕。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50%服务合同金额;项目完成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50%服务合同金额。 | |||||
报价要求及其他 |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服务费用,涉及的调研、交通、食宿费用、服务人员的投入费用、技术支持及后期服务费用、材料费(包含汇报材料及成果打印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如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人不得承担本项目后期工程建设的系统集成及相关实施工作。 | |||||
知识产权 | 1.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询价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2.本项目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采购人所有。 | |||||
验收要求 | (一)按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多次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
其他 | 1、标注“▲”的为主要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未标注“▲”的为一般服务要求发生负偏离达1项数(含)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2、****点击查看小组评审,商务或技术文件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
(一)、评标原则
1.磋商小组成:磋商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服务、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3.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4.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1)评标价=最终磋商报价;
(2)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评标价为投标基准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