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严格的资料审核、综合评审等环节,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2日—2025年7月16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点击查看采购办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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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