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化妆品地方性抽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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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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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西双版纳州化妆品地方性抽检。

预算金额:4万元。

抽检产品及批次:1.染发类化妆品3批次;2防晒类化妆品3批次;3.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产品4批次;4.海藻式面膜产品3批次;5.美白类化妆品4批次;6.指甲类产品(卸除甲油胶类产品)6批次。详细见附件1。(抽样地点主要以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距离县城较远乡镇)。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文件要求,实施开展检验监测、出具检验报告及数据汇总、整理报告。

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抽检任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作要求:检验机构根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检验机构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验检测及采购活动。报价内容必须包含检验费、盛装样品容器(袋)、检验机构抽验人员差旅费、报告邮寄费、税费等。检验机构到企业开展抽检工作任务每次不得少于2人,抽检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抽检任务并取消该机构参与抽检的资格。检验机构收到我局委托购买服务协议书后,应当按照我局的抽检工作安排,完成抽检任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承检机构必须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1)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供应商相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技术服务方案;

(8)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9月18日12时00分(**时间)前邮寄或派员送至****点击查看207室(**市易武路8号)。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五、评审规则

(一)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综合报价得分(20%):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抽检品种和抽检批次进行报价,根据报价情况进行评分;

2.服务质量得分(25%):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

3.资质得分(10%):能力认证情况;

4.抽检能力得分(35%):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业绩情况。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二)结果公示

评审后次日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3天。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点击查看(**省**市易武路8号)

邮编:666100

联系人:付饶

电话:0691-****点击查看527(工作日9:00-17:00)


附件1.2025年西双版纳州化妆品地方性抽检任务.doc

附件2.综合评分表.doc

附件(2)
附件1.2025年西双版纳州化妆品地方性抽检任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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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综合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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